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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梁昭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决定进行2023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以2023年9月30日总股本766,4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为544,171,690元(含税)。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定了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公

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经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升弟先生、王红强先生、辛家宁先生为公司第八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变更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颁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颁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其中,《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公司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决定将上述2-5项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上述2-5项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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