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参加会议的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泽华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及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