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讨论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提前提交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和研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独立、客观、公证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 鹏 万解秋 戚爱华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