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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智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丹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实施的投资项目并未安排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取消后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故不涉及取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相关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本次取消实施的投资项目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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