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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维科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0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5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00—2023年11月16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6957汉维科技2023年11月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4)。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75)。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6)。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7)。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相应条款。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78)。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4日17:00前

(三)登记地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冯妙联系电话:0769-81092686邮件地址:fengmiao@gdchnv.com联系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一路桥泰街5号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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