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投资信心,本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计划采用回购部分H股的形式,传达成长信心,维护本公司股价,切实提高本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回购总数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当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10%的H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相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