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11: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监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监事杨达高先生、刘朝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62)。
(二)关于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拟与中石化销售贵州石油分公司签署《加气走廊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监事杨达高先生、刘朝云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签署<加气走廊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