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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5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10: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王霜女士,独立董事潘志成先生、梁清华女士以通讯或网络视频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

报告》(公告编号:2023-62)。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9)。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0)。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主要内容:按照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决定对现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现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工作制度》)是2022年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修订内容,于2022年12月23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的。经与证监会、深交所最新出台的相关配套规则对照,其主要内容与最新规定已不相适应,部分条款已不适

用。鉴于修订内容较多,本次修订未在原版《工作制度》上进行,系依照最新配套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进行的修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1)。修订后的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六)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主要内容:按照《独董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情况如下:

1.《独董办法》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2.目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董事王勇先生,独立董事朱厚佳先生、梁清华女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朱厚佳先生担任。

3.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原因。因董事长王勇先生兼任公司总裁,属于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与《独董办法》的现行要求不相符,需及时进行调整。

4.调整方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

独立董事朱厚佳先生、梁清华女士,非独立董事何琳先生。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朱厚佳先生担任。

(七)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主要内容:为切实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对外担

保风险,根据《公司法》《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现行《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现行《担保管理办法》是2005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的。经与深交所近年陆续出台的相关配套规则对照,

该办法已不能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和管理规定。鉴于修订内容较多,本次修订未在原版《担保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系依照深交所最新配套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进行的修订,修订后的《担保管理办法》更名为《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八)关于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拟与中石化销售贵州石油分公司签署《加气走廊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勇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签署<加气走廊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3)。

(九)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4)。

(十)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5)。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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