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23年10月30日下午15:30,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1号公司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 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该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