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仅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5:00—2023年11月15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4765 | 美之高 | 2023年11月8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08号宝能中心E栋33层01-04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修订公司制度》议案
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了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5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57)、《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8)、《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6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1)。
审议《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52)。
审议《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08号宝能中心E栋33层01-04号电话:0755-25161658 传真:0755-8994001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