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 证券代码: 601009 | 编号: 2023-038 |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 优先股代码:360019 | |
南银优2 | 360024 | |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 可转债代码:113050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10月20日发出。会议由监事长吕冬阳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参会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对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所有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本公司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支持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460亿元的金融债券,主要条款如下:
1.发行总额:累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60亿元,一次或分次发行。
2.债券期限:各次债券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期,可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也可在不同期限品种之间设立回拨机制,在计划发行规模内、在发行之前根据本公司实际需求、市场状况或投资者申购情况最终确定各个债券期限的具体比例与发行规模。
3.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管理人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方式发行。
4.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或根据公开招标结果确定发行利率。
5.债券回拨选择权:可引入回拨机制,发行人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计划发行规模内,确定本次两个债券品种的具体比例与发行规模。
6.募集资金用途:募集的资金将用于优化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并支持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
7.为保证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框架和原则下,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金融债券发行业务的实施事宜。
上述发行方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本次发行方案最终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批准后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发放南银优1优先股股息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5日对南银优1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南银优1票面股息率4.86%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86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3814亿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最新要求,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最新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最新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二、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