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长龄液压”)于2023年10月30日在本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8日通过书面、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后的项目仍属
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作出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三、报备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