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乃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