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公告编号:2023-121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六条 收购人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时,如原实际控制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收购人予以承接,相关事项应在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明确披露。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第三章 未履行承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未履行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原因及相关当事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应督促承诺相关方规范承诺履行行为,承诺相关方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应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应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