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2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由董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