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4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章 董事的选举和更换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