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3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及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