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5日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