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和批准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