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奔朗新材52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育航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3项公司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公告编号 | 是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1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 2023-058 | 是 | ||
2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 2023-059 | 是 | ||
3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023-061 | 是 | ||
4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23-062 | 是 |
5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23-063 | 是 |
6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2023-064 | 是 |
7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2023-065 | 是 |
8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 2023-066 | 是 |
9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2023-067 | 是 |
10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2023-068 | 否 |
11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2023-069 | 否 |
12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2023-070 | 否 |
13 |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 2023-071 | 否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员会的任职要求。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改选吴桂周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易兰女士(召集人)、匡同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职届满之日止。其他审计委员会委员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该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8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请于2023年11月16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司总部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