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经审慎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包季鸣 丁祖昱
李志强 李颖琦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