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瑞丰银行存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对最近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存款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统计,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最近连续十二个月在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银行”)的存款利息为1783.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公司全资子公司明牌卡利罗持有瑞丰银行4.24%股份,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虞兔良先生担任瑞丰银行董事,根据相关规定瑞丰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在瑞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笛扬路1363号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柯桥区
法定代表人:吴智晖
注册资本:150935.4919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145965997H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从事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等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瑞丰银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主要财务经营状况
近年来,瑞丰银行始终坚持差异化高质量发展,整体经营发展有序、风险可控、盈利稳健。2022年,瑞丰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5.2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8亿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瑞丰银行资产总额1899.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5.6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具体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明牌卡利罗持有瑞丰银行4.24%股份,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虞兔良先生担任瑞丰银行董事,根据相关规定瑞丰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据查询,瑞丰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最近连续十二个月,按照公允审慎原则选择瑞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瑞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与存款业务汇划业务相关结算费率不高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明牌卡利罗持有瑞丰银行4.24%股份,公司按照公允审慎原则选择瑞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不仅可以一定程度上支持瑞丰银行的发展,同时也能提升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六、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存款业务外,公司最近连续十二个月与瑞丰银行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在瑞丰银行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该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瑞丰银行存款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提升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