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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牌珠宝: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股东资金拆借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回避表决。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月光能正投资实施光伏项目,为保障项目所需资金,切实尽快推进项目,同意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拆借的额度由不超过14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0亿元,在本次审议通过的资金拆借金额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循环使用,资金拆借占用费经过资金拆借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按照月度资金占用天数、平均余额及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依据计算。该资金拆借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按金额标准(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资金拆借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

司已向深交所申请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瑞丰银行存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回避表决。公司最近连续十二个月在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银行”)的存款利息为1783.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公司全资子公司明牌卡利罗持有瑞丰银行4.24%股份,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虞兔良先生担任瑞丰银行董事,根据相关规定瑞丰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在瑞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同意该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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