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阳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书面通知和通讯的方式发出。
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全体监事讨论认为:
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