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秋根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11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需报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7-9月)审阅报告,公司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述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3-1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