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聘任安泰科技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合规管理走深走实,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4、《关于制定<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管理办法(2023版)>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体系,评价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提升公司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