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审议公司资产核销等议案。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查阅相关文件及与会审议,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助于更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发表意见独立董事签名:
胡奕明: | |
梁卫彬: | |
厉 明: |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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