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博盈特焊: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并对外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证券代码:301468 证券简称:博盈特焊 公告编号:2023-040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并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盈特焊”)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并对外投资的议案》。2023年10月30日,公司与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于江门市签订了《鹤山工业城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拟在江门市鹤山工业城投资建设博盈特焊大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小官田工业城大道1号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博盈特焊大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计划:计划投资总额15亿元(含流动资金),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厂房、设备投入等)不低于9.8亿元。

项目建设地点:鹤山工业城大凹工业区,预计用地面积约215亩(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项目达产周期: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满5年进入达产期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通过竞拍方式获得鹤山工业城大凹工业区约215亩地块,新建博盈特焊大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用于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年产约3万吨成套设备。

第二条、项目投资总额:乙方对该项目的总投资额约为15亿元(含流动资金);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厂房、设备投入等)不低于9.8亿元。项目建成进入达产期后,总投资强度(建设用地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420万元/亩,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满5年进入达产期。

第三条、项目内容:博盈特焊大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生产设备设施方面:年产约3万吨锅炉及辅助成套设备。

2、基础建设方面:预计项目用地容积率不低于2.0;预计建设厂房计容面积约28.6万平方米(含生产厂房、办公研发大楼、宿舍等)。

第四条、项目基础建设:

1、乙方同意,拿地即动工:自乙方拿地后,承诺2个月内动工,拿地后20个月内完成厂房等建筑的竣工,竣工后1个月内投产。“拿地”是指乙方签订交地确认书。“即动工”指乙方签订交地确认书后,2个月内完成以下事项:

1.1 取得施工许可证;

1.2 完成临时设施(临水、临电、板房)安装,桩机械进场施工(如需挖深基坑,基坑要开挖完毕);

若由于政府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未能达到动工要求的,经工业城管委会报市自然资源局、市科工商务局审核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项目在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5年内,用地年创税率达到20万元/亩,其中第三年不低于6万元/亩,第四年不低于12万元/亩,第五年达到20万元/亩;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后5年内,用地年创税率达到30万元/亩。用地年创税率=年创税额÷用地面积。其中,年创税额指项目当年税收实现数(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进项抵扣部分,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产品的免、抵、调库部分),不包括政策性减免、退税等税收优惠数额和由税务机关稽查补税所发生的纳税额。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申请国家、省、市的各类优惠政策,支持推动乙方项目建设。

2、甲方全程监督乙方依照进度完成项目推进、建设、投产;监督核查乙方的经营活动。

3、甲方有权监督、审核、批准乙方公司资产的处置、公司控股股东和法人代表变更、资金流向、公司经营关停并转、厂房出租等。

4、土地以现状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项目须符合鹤山工业城整体产业规划要求,如实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投资建设,不得擅自变更。

2、乙方扩建项目的生产工艺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符合区域(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准文件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并实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即环保设施做到与项目设计、建设、投产“三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即安全生产措施做到与项目设计、建设、投产“三同时”。

3、乙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围墙等建设必须按照鹤山市的规划要求,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后方能实施建设,项目的建筑物要按照现代化的厂房或楼宇标准进行设计,高标准设计立面效果和视觉效果,并且与周边环境、建筑相协调。宗地内及宗地红线边的边坡、挡土墙/护坡由乙方负责建设及维护。若宗地与其它相邻项目地块接壤且存在高低差的,两宗地之间的挡土墙/护坡由处于地势高位的项目负责。

4、乙方项目的产业必须符合本协议约定:以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行业代码:

3411);金属结构制造(行业代码:3311)为主。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项目实控股东。

6、乙方不得在经营期间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以其他形式变相买卖土地;乙方确需转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新公司股权导致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间接转让等)或岀租本协议项下土地、厂房等使用权时,必须经甲方审查、审核、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7、乙方承诺本项目和乙方所产生的一切生产、交易、转让(包括股权、债权交易)等经营活动,必须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所在注册地缴纳税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后,自愿签订,双方必须依照本协议的内容履行各方的义务,双方均不得反悔、违反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自项目进入投产期起,乙方未达到本投资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用地创税率,乙方同意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缴交税收补偿金补齐。当年承诺税收补偿金计算方式如下:

当年承诺税收补偿金=(约定用地创税率-当年实际用地创税率)×建设用地面积。

3、乙方项目投资强度不能达到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乙方不得再申请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对应的投资强度奖补政策;同时,甲方不再受理乙方新增工业项目用地的申请。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遇有未尽事宜的或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鹤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双方一致同意,履行本协议双方送达有关文件、附件等以本协议载明的送达地址和联系人为准;若一方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第十条、特别约定

本协议全部内容双方都应视为保密信息,不应泄露、公开给任何非本合同当事人(根据证监会、深交所规定需要公开的除外);该协议双方都不得用于宣传、融资、与其他人合作等依据。如有违反,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其他负面影响的,由违反约定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约代表签名,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的签署并不表示乙方一定会获得本协议约定的地块。本协议内容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若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买项目建设用地未能成功,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充分利用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的综合优势,与其签订《投资协议》。未来随着项目的开展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扩大业务规模和产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战略意义。

此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存在不确定性,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目前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从公司发展来看,未来将对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签订《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二)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若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买项目建设用地未能成功,《投资协议》自行终止。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和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

上述协议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须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出现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投资协议》中关于投资金额、投产时间、税收等数据为公司预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将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进后续履约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六、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协议和文件、办理本次投资所需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鹤山工业城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10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