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9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三十条 除会议记录外,战略委员会还应根据的表决结果,就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制作单独的会议决议。
第三十一条 与会委员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委员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其他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士不得予以阻挠。
第三十二条 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三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委员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战略委员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与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后者规定内容执行,并应及时对本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第三十五条 在本议事规则中,“以上”、“以内”、“以下”、,均含本数;“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三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