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49证券代码:400066 证券简称:鹍鹏3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
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1)收购、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有权决定: ①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 资报告,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的10%以上; ②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对值(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50万元以上; ③被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或该转让行为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绝对值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50万元以上; ④收购、出售资产的转让金额(承担债务、费用等,应当一并加总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 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董事会有权决定以下事项: (1)决定公司在一年内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0%以上、资产总额30%以内的事项;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以上的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交易; (3)审议批准除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制定独立董事津贴议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