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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克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派克新材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号)核准,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3,170,89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4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293.93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派克新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12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0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是否发生变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140,000.0031,067.40
补充流动资金18,293.9318,300.36[1]
合计158,293.9349,367.76

注[1]:实际投入超过拟投入金额的6.43万元为利息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5、决议有效期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12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存在的风险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存在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情况。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

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12亿元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经就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派克新材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苗 涛 艾 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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