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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0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春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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