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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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