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由董事长王强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并同意报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此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中对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中对提名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中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公司相应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于南京运营中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