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红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