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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8-18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2007]28 号)、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
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7]104 号)、《关于开展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74 号)和《关于对江苏通达动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的函》(苏证监函[2012]209 号)精
神,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
理专项活动,先后完成了自查整改、公众评议和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
称“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整改等工作,现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
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1、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认真的学习和
讨论,专门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整改工作领
导小组。公司治理专项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并逐
条对照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自查,并形成了客观公正的自查报告,制定
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并于 2012 年 4
月 1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司设立了专门的
电话、邮箱和网络平台,以收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分析评议。
    3、接受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江苏证监局于 2012 年 5 月 8 日至 10 日对公
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 2012 年 5 月 28 日就现场检查情况向公司下达
了《关于对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的函》
(苏证监函[2012]209 号,以下简称《意见函》)。
    针对公司自查和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公司立即组织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讨论,针对具体问题,深入分析研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
二、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公司
对以下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按计划完成了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结合已建立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对内审部门和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对内审人员开展了培训,使其能够有序开
展内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成效。
    责任人:审计部经理
    整改时间:公司已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2、公司尚未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虽未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但于 2012 年 1 月 1 日
与江苏南通东洲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从法律上对公司
经营决策中的法律事务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帮助修改、审查公司的合同、
协议、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参与处理公司尚未形成诉讼的各类争议或其他
重大纠纷;代理公司参与各类诉讼或仲裁案件,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应邀参加
合同谈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进行法制
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
   3、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监管机构
组织的学习和培训,及时传达、解读证券市场最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此
外,公司适时邀请保荐人、会计师、公司法律顾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培训。再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定期通报和宣传证券监管信息和案例,
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有更多机会了解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的意识。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公司已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4、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整改情况说明:加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学习《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规章制度;董事会办公室加强与财务、销售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对公
司的认识水平;完善信息披露的授权、审批、发布程序,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及时、准确和完整。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
    5、公司经理层尚未建立内部问责机制。
    整改情况说明:根据《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已建立内部问责机制,制定相应的制度并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经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
    整改时间:公司已于 2012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六)公司尚未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已在
公司章程中增加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不得占用或冻结上市公司资金的内容,建立
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并
已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相关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改
后的《章程》还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公司已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三、公众评议阶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司安排专人并设立了专门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以及公开了江苏证
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邮箱,用于与公众投资者沟通,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自公司公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以来,公
司未收到投资者、社会公众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情况提出的意见或建
议。
四、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公司需进一步规范三会及总经理办公会运作
    1、意见函指出: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目前公司的三会记录中存在要素不
完整的情况,如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选举,实行累积投票的核对相符,监事
会会议记录及签字的完整性等。公司应严格对照三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三会
运作的规范性,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今后召开三会时将认真做好三会会议记录工作,以符
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按照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在计票过程中认
真核对相关数据及内容,做好计票工作。以前监事会会议记录中监事会主席只在
会议记录人签字,未在出席人员中签字,在今后的监事会会议记录工作中将予以
更正。
   2、意见函指出:进一步规范总经理办公会记录。目前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
采用的是活页式登记,应采用订本式登记。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今后的将认真做好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工作,采用
订本式登记。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
    1、意见函指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未按照证监[2011]30
号文要求进行修订、完善和公告,原制度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格内容不完整,
2011 年年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未将保荐代表人、公司董监高纳入内幕信息知
情人范围。公司应尽快修订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按规定将保
荐代表人纳入知情人名单,董监高作为当然内幕信息知情人也需要在报监管部门
清单中予以反映。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将按照证监[2011]30 号文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备案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和公告。按规定将保荐代表人、公司董监高纳入内幕
信息知情人范围,完善制度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格内容。
    2、意见函指出:公司尚未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 号)有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制止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等内容,公司董事会也尚未建立对
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公司须修改章程,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
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等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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