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9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于本公告日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后续解除限售和股份上
市手续。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