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