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作为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拟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发表以下事前意见:
一、关于拟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与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公司系根据目前关联交易进度及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2023年四季度市场价格预测,合理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明文) (谢 娟) (邢良文)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