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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0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2023年10月26日,公司在广东珠海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现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文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三季报”)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

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已近届满,须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股东推荐,同意提名刘振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特此公告。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振宇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8月出生,1998年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会计学专业毕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1998年7月加入中国海油,曾先后任中海石油北方钻井公司财务部会计、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办、主管、会计岗位经理。2010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2年9月,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

刘振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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