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