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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3-91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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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6,078,245,491.68 | 6,266,949,837.81 | 6,266,949,837.81 | -3.01% | 21,114,099,914.74 | 20,033,632,182.57 | 20,033,632,182.57 | 5.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2,352,065.38 | 106,565,723.81 | 106,603,398.02 | 99.20% | 826,302,343.41 | 586,005,883.73 | 586,047,105.52 | 4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2,198,333.07 | 76,289,206.64 | 76,326,880.85 | 33.90% | 623,780,581.44 | 488,737,055.05 | 488,778,276.84 | 27.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 | — | -63,055,638.99 | 280,394,130.64 | 280,394,130.64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88 | 0.0542 | 0.0542 | 100.74% | 0.4235 | 0.2994 | 0.2994 | 41.4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13 | 0.0542 | 0.0542 | 86.90% | 0.3962 | 0.2994 | 0.2994 | 32.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0% | 0.68% | 0.68% | 上升0.62个百分 | 5.16% | 3.77% | 3.77% | 上升1.39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45,783,665,456.20 | 42,257,986,544.26 | 42,260,850,788.19 | 8.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6,418,449,292.87 | 15,747,307,445.54 | 15,747,413,516.43 | 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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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7,231,560.15 | 97,309,469.5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575,421.53 | 90,868,942.64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895,362.9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5,493.40 | 57,115,166.2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47,698.39 | 1,851,290.4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793,673.28 | 40,920,886.7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41,781.08 | 6,597,583.12 | |
合计 | 110,153,732.31 | 202,521,761.9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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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 年初数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税金及附加 | 129,784,186.62 | 89,305,953.57 | 45.33% | 主要是增值税附加税增加 |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 | 145,069,289.76 | 29,883,230.42 | 385.45% | 主要是利息净支出增加 |
研发费用 | 682,540,150.74 | 519,258,843.81 | 31.45% | 主要是本期研发投入增加 |
投资收益 | 102,131,610.48 | 60,771,138.38 | 68.06% | 主要是远期结售汇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230,483.65 | 114,113.65 | -5559.89% | 主要是远期外汇公允价值变动 |
信用减值损失 | -376,439,918.61 | -151,955,189.40 | 147.73% | 主要是信用减值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 -145,056,856.63 | -96,799,307.14 | 49.85% | 主要是存货减值增加 |
资产处置收益 | 105,366,692.37 | 15,776,650.02 | 567.86% | 主要是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4,165,405.21 | 7,866,138.61 | -47.05% | 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 |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262,583,907.46 | 142,993,879.63 | 83.63% | 主要是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055,638.99 | 280,394,130.64 | -122.49% | 主要是营运资金占用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56,646,637.71 | 1,125,106,493.83 | 127.24% | 主要是本期发行可转债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23,270,678.17 | 1,219,651,867.33 | 82.29% | 主要是经营、投资和筹资现金流影响 |
货币资金 | 9,820,513,607.17 | 7,234,700,352.07 | 35.74% | 主要是本期发行可转债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66,831.11 | 30,025,890.41 | -66.47% | 主要是理财产品减少 |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 146,542,602.03 | 254,598,412.76 | -42.44% | 主要是期末留存票据减少 |
投资性房地产 | 308,446,890.79 | 235,201,877.60 | 31.14% | 主要是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增加 |
在建工程 | 1,141,475,261.29 | 810,275,896.67 | 40.87% | 主要是本期投入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67,863,623.23 | 108,940,047.39 | -37.71% | 主要是本期使用权资产减少 |
开发支出 | 10,310,443.84 | 39,806,257.13 | -74.10% | 主要是本期开发支出减少 |
长期待摊费用 | 12,538,391.53 | 20,759,482.70 | -39.60% | 主要是本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9,949,622.22 | 105,904,474.24 | 41.59% | 主要是一年以上大额存单增加 |
短期借款 | 7,297,666,029.98 | 4,889,064,143.42 | 49.27% | 主要是本期新增短期借款 |
衍生金融负债 | 6,271,424.35 | -- | 100.00% | 主要是本期新增远期外汇业务 |
预收款项 | 62,602,594.32 | 41,595,248.70 | 50.50% | 主要是预收款增加 |
第 6 页 共 21 页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89,988,200.32 | 2,448,421,720.09 | -63.65% | 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借款 |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140,587,624.11 | 456,609,981.45 | -69.21% | 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债券 |
长期借款 | 956,273,676.79 | 1,560,172,595.44 | -38.71% | 主要是偿还借款 |
应付债券 | 2,940,389,763.20 | 61,815,674.84 | 4656.71% | 主要是本期发行可转债 |
长期应付款 | 136,023,011.76 | 285,478,666.20 | -52.35% | 主要是本期偿付长期应付款项 |
其他权益工具 | 102,009,522.12 | -- | 100.00% | 主要是本期发行可转债 |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 -305,971,129.53 | -226,297,293.75 | 35.21% | 主要是外币报表折算差 |
一般风险准备 | -- | 140,762,109.51 | -100.00% | 冲回前期计提准备金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8,72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5.92% | 505,753,552 | 505,753,552 | / | / |
广西招工服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63% | 129,270,229 | 0 | / | / |
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6% | 96,845,895 | 0 | /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35% | 84,896,566 | 0 | / | / |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7% | 54,084,549 | 0 | / | /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55% | 49,814,716 | 0 | / | / |
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22% | 43,409,966 | 0 | / | / |
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2.00% | 38,962,224 | 0 | / | / |
常州嘉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3% | 31,731,224 | 31,731,224 |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创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0% | 21,447,490 | 0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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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西招工服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9,270,22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270,229 | |
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845,895 | 人民币普通股 | 96,845,895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4,896,566 | 人民币普通股 | 84,896,566 | |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54,084,549 | 人民币普通股 | 54,084,549 |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49,814,716 | 人民币普通股 | 49,814,716 | |
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409,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43,409,966 | |
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8,962,224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62,22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创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447,49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47,49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20,520,032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20,032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7,354,1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54,13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前10名股东中,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控人为广西国资委,常州嘉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此之外广西柳工集团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2)公司未知其他社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社会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展
公司于 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13日办理完成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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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进展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柳工有限实现了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整体上市。本次交易中,公司与柳工集团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柳工集团确认并承诺,业绩承诺资产于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 1,404.85 万 元、999.48 万元、466.29万元。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对业绩承诺资产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 (2023)第 441A010559 号),经审计上述标的资产 2022 年度实现的收入分成额1,356.48 万元,低于柳工集团承诺的 1,404.85 万元。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关于业绩补偿金额及股份计算方式的约定,本次业绩承诺方柳工集团补偿股份数量为 55,486 股,由公司以 1.00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已于 2023 年7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51,261,261 股减至 1,951,205,775 股。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2)。
(三)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进展
2023年1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申请,本次可转债上市日期为4月20日。2023年 9月 27 日,公司发布《关于柳工转2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83),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将“柳工转2”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间为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9年3月26日止。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柳工锐斯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工锐斯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2.12亿兹罗提(折算人民币3.60亿元)向波兰HSW公司出售其主要生产性资产。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柳工锐斯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已与波兰HSW公司完成协议签署,并已收到协议约定的款项。详见公司发布的《全资子公司柳工锐斯塔机械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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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诉讼事项进展
公司本报告期内未新增其他重大诉讼事项。除下列诉讼事项外,其余以前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诉讼事项进展,请查看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恒”)与河南丰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河南丰太”)于2014年11月29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赵广宇、睢县丰太食品有限公司、河南丰太畜牧业有限公司、河南睢县酒业有限公司、张轩宏、郑前进、赵广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河南丰太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提供抵押。承租人河南丰太自2015年3月开始逾期支付租金,中恒依法于2016年5月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5451 | 否 | 2016年5月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正式受理本案并于2017年 3月13日开庭审理,2017年9月中旬中恒公司签收一审判决。判决公告期满后中恒于2018年4月2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3万余元,经法院执行,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故于2020年3月中恒向睢县人民法院申请河南丰太破产清算,因河南丰太法定代表人赵光宇已被当地刑事羁押,因客观原因,看守所无法安排会见,故法院暂时无法送达。2021年5月已委托律师同法院与赵光宇三方进行沟通。已提交破产申请,待受理。2023年5月启动保证人名下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 | 法院判决河南丰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恒公司支付租金50,740,858.87元,违约金9,124,325.94元,承担诉讼费用319,356元,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2018年4月2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8月底柳州中院已裁定案件移送柳南法院执行 | 2016年8月30日 | 201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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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与允通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华泰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华泰”)于2014年8月5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赵学干、徐建军、盐城九易机械有限公司、江苏中天采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江苏大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凯润贸易有限公司、阜宁阜阳路用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中汇投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刘家发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江苏华泰通自2015年2月15日第六期租金支付日起开始逾期,尚欠中恒租金6619.54万元未予支付。中恒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恒与允通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华泰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华泰”)于2014年8月5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赵学干、徐建军、盐城九易机械有限公司、江苏中天采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江苏大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凯润贸易有限公司、阜宁阜阳路用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中汇投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刘家发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江苏华泰通自2015年2月15日第六期租金支付日起开始逾期,尚欠中恒租金6619.54万元未予支付。中恒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619.54 | 否 | 司就拟拍卖资产出具评估报告,拍卖相关工作正按法律程序在推进。2019年3月至当地税务机关办理了税款缴纳,现抵押房产已作价2884万元过户至中恒名下,2019年3月20日取得了不动产权证,现不动产权证已归档;已办理完毕中恒应付部分税款的清账工作。2020年8月1日已在阜宁县人民法院申请江苏华泰通破产清算。2020年11月12日阜宁法院要求补充证明终本之后未恢复执行的材料。 | 法院判决江苏华泰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向中恒公司支付租金64,040,210.89元,支付违约金6,659,661.92元,承担诉讼费用431,197元,许建军、赵学干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判决确认中恒公司对于刘家发抵押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 强制执行中;尚存有4871万元(含利息违约金等)缺口,中恒对江苏大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天采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盐城九易机械有限公司、江苏中汇投担保有限公司、阜宁阜阳路用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凯润贸易有限公司在2019年9月份再次提出保证纠纷之诉。截止2023年9月30日,累计执行回款2884万元,同时针对债务人和保证人分别申请破产清算。目前推进资产排查工作。 | 2015年8月27日 | 2015年半年度报告 |
中恒与柳州市江航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江航工贸”)签订两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回租赁方式开展融资租赁。江航工贸的股东及其关联公司(汤建湘、覃怡、袁庄、柳州市汤礼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柳城县忠科配件有限公司、柳城县忠航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海南五指山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五指山林化有限公司、云南亚创林业有限公司、杨静)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2014年4月11日,江航工贸已拖欠租金36,490,190.88元及逾期利息 4,816,705.20元,保证人也拒不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中恒依法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4年5月4日正式受理此 | 4,130.69 | 否 | 本案于2014年7月9日开庭审理,2014年12月21日法院按照被告与中恒在庭下达成还款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被告按调解书要求共计向中恒支付欠款1,023.59万元。因被告未能按照调解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中恒已经向柳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状况。至今法院已冻结五指 | 根据调解协议,被告应当向中恒分期支付共计10,170万元,但被告未按时支付,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截止2023年9月30日累计执行回款2225.38万元。 | 2014年10月28日 |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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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案。 | 山集团持有的海南亚创林业公司49%的股权,共查封林权约6万亩冻结了被执行人海南五指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省亚创林业有限公司的41.597%的股权。查封了被执行人海南五指山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南省五指山市所持有的五林证字(2004)第40号林地林权。 海南五指山集团正与外部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重组工作。2019年6月份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2021年6月1日,案件已恢复执行,并成功追加被执行人。2021年12月执行回款994.32万元,2023年2月执行回款102.96万元。2023年5月查封保证人名下一套房产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 ||||||
江苏建宸柳工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建宸”)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挖公司”)自2008年12月22日起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孙斌、梅银芳、张利等系该买卖合同关系中江苏建宸的连带保证人。截止2013年7月31日江苏建宸对柳挖公司欠款34,548,418.87元,违约金达2,061,401.08元,两项共计36,609,819.95元。因经多次催收均无果,柳挖公司依法于2013 年9月17日向柳州市柳江县法院提起诉讼。 | 3,660.98 | 否 | 2017年2月8日,柳挖公司签收柳州中院的终审判决。2017年8月14日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6月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杜艾保不服柳州中院判决,提出再审申请。因杜艾保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柳州中院于2020年6月16日裁定按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处理。2021年2月杜艾保不服柳州中院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的裁定,向柳州市检察院申请抗诉。2021 | 原审柳江法院判决: 江苏建宸支付柳挖公司货款34,548,418.87元,违约金5,656,333.30元(暂计至2014年7月3日止,今后仍按每日万分之五计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梅银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杜艾保、张利对上述判决所欠货款中的30,740,941元及其对应的违约金5,032,965.87 | 2021年4月对孙斌、杜艾保即将到期的房产查封进行续封。2021年6月24日,因被执行人提再审申请,案件被广西高院裁定中止执行。 截止2023年9月30日,累计执行回款104万元。 | 2013年10月27日 |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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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17日再审案件开庭,2021年9月23日收到裁定书,江苏建宸、上海建宸两案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柳江法院重审。2021年10月18日,柳江法院立案,于2022年1月13日开庭审理。2023年11月收到一审判决,已生效。2023年3月申请执行。
年8月17日再审案件开庭,2021年9月23日收到裁定书,江苏建宸、上海建宸两案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柳江法院重审。2021年10月18日,柳江法院立案,于2022年1月13日开庭审理。2023年11月收到一审判决,已生效。2023年3月申请执行。 | 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孙斌对上述判决所欠货款中的2,871,677.20元及对应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重审柳江法院判决: 江苏建宸支付拖欠柳挖公司货款29,553,457.87元;江苏建宸支付按每日万分之五(以货款29,553,457.87元为基数,从2015年12月17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被告杜艾保、孙斌、梅银芳、张利对江苏建宸货款中1,926,716.2元及对应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安徽华柳柳工工程机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柳”)与柳挖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叶凤琦、姚定强、许安平、范照勇、张利和盛立新等6人系该买卖合同关系中安徽华柳的连带保证人。安徽华柳对柳挖公司欠款54,058,879.10 元及应支付违约金合计57,438,899.91元,因经多次催收均无果,柳挖公司为依法于2013年4月11日向柳州市柳江县法院提起诉讼。 | 5,743.89 | 否 | 广西高院于2016年12月1日开庭审理。2017年2月17日柳挖公司签收广西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柳挖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强制安徽华柳公司及姚定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之义务。2018年10月合肥市中级法院受理安徽华柳破产申请,2019年1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1年12月 | 广西高院维持柳州中院判决: 安徽华柳向柳挖公司支付货款54,058,879.1元及违约金25,074,969.84元2015年8月25日之后的 违约金,以54,058,879.1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生效判决履行期之日止; | 2022年3月18日,查封被告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等房产。截止2023年9月30,已累计执行回款346万元。 | 2013年4月13日 | 2013-08号柳工关于柳挖公司诉经销商安徽华柳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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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院驳回安徽华柳破产申请。2022年3月,柳挖起诉安徽华柳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在南宁中院立案,于7月15日开庭审理,2022年11月14日判决。2022年12月被告不服判决上诉,案件二审中。
合肥中院驳回安徽华柳破产申请。2022年3月,柳挖起诉安徽华柳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在南宁中院立案,于7月15日开庭审理,2022年11月14日判决。2022年12月被告不服判决上诉,案件二审中。 | 被告姚定强承担连带责任。 南宁中院判决: 被告盛立新、许安平、范照勇对第三人安徽华柳在(2016)桂民终357号民事判决中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叶凤琦对被告盛立新在本案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被告新疆巨华柳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巨华公司”)与本公司自 2015年1 月1 日起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张鹏、姜玲、张健、王蕾、张斌等作为新疆巨华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因新疆巨华公司拖欠本公司货款,公司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新疆巨华公司向原告立即偿还装载机货款6,618.36万元;配件货款77.46万元;罚息(违约金)645.54万元;合计7,341.37万元(RMB)。(2)被告张鹏、姜玲、张健、王蕾、张斌、常悦对被告新疆巨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被告新疆巨华公司返还所有权属于原告的13台装载机样机,价值455万元。(4)原告以被告新疆欧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他项权利抵押证抵押的房产进行优先受偿。(5)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 | 7,341.37 | 否 | 因存在管辖权异议,新疆巨华案分为主机案与配件案。 主机案: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柳州中院于2018年10月10日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之后被告向广西高院提出上诉,广西高院于2019年12月25日作出终审裁定,裁定撤销柳州中院的裁定,将案件发回柳州中院按照起诉受理条件重新审查。2020年11月20日,柳州中院作出管辖权异议裁定,裁定由柳州中院管辖本案,配件款另行起诉。2021年5月31日新疆巨华案(主机案)开庭。2021年7月,柳州中院判决,全额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但否决了案外人欧普公司提供抵押的有效性。2021年8月11 | 公司诉新疆巨华(配件款)柳州柳南法院判决: 新疆巨华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579,980.24元及违约金108,712.77元(以货款579,980.24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标准从2017年6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公司诉新疆巨华(主机案)广西高院判决: 维持柳州中院(2017)桂02民初98号判决书第一项,撤销第五项;新疆巨华公司向公司赔偿1,150,000元律师费;被告张鹏、姜玲、张健、张斌对前述第一项、第四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 | 主机案2022年10月25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柳州中院已经受理,划扣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115万元(已回到法院账户上);对欧普照明的土地进行司法评估,评估价约1000万。 配件案2023年5月11日向柳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法院已受理。 2023年8月31日,划扣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115万(已回到公司账户上) | 2018年4月3日 | 2017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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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司向广西高院提出上诉。2021年10月22日公司诉新疆巨华案广西高院已受理,于2022年5月13日开庭审理。2022年8月25日广西高院二审判决,支持公司上讼请求。配件案:2021年5月31日,柳南区法院受理公司诉新疆巨华(配件款)案,9月3日公司诉新疆巨华(配件款)案已出具判决书,法院支持公司所提出的诉讼请求。
日公司向广西高院提出上诉。2021年10月22日公司诉新疆巨华案广西高院已受理,于2022年5月13日开庭审理。2022年8月25日广西高院二审判决,支持公司上讼请求。 配件案:2021年5月31日,柳南区法院受理公司诉新疆巨华(配件款)案,9月3日公司诉新疆巨华(配件款)案已出具判决书,法院支持公司所提出的诉讼请求。 | 张鹏、姜玲、张健、张斌有权向新疆巨华公司追偿;被告王蕾以其与张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连带责任,王蕾有权向新疆巨华公司追偿;原告有权在15,720,000元范围内对新疆欧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名下房产经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其并有权向新疆巨华公司追偿。 | ||||||
被告合肥开源柳工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开源公司)作为本公司经销商,自2014年1 月1 日起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沈永兴、郑文芳、沈瑶等作为合肥开源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因合肥开源公司拖欠本公司货款,本公司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柳州市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合肥开源公司向原告立即偿还货款51,962,707.2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1,962,707.21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从2017年4月29日起计算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之日止)。(2)被告沈永兴、郑文芳、沈瑶、江斌、陈杨对被告合肥开源柳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柳州市中院于2017年5月22日正式受理案件。 | 5,196.27 | 否 |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柳州中院于2018年8月11日作出裁定,裁定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被告于2018年10月29日向广西高院提起上诉,广西高院于2019年6月27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案经过公告送达后定于2020年4月20日在柳州中院开庭。 | 柳州中院于2020年5月28日作出判决,判令合肥开源柳工机械有限公司支付欠款本金37024688.08元,按每日0.05%的计算标准计算项下利息,沈永兴、郑文芳、沈瑶、江斌、陈杨承担连带责任。 | 2021年3月4日柳州市中院立案执行。截止2023年6月30日,累计回款771.96万元。 2023年3月14日与被执行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另行提供两套第三人的房产进行以物抵债,每年最低还款金额50万,直至债务清偿为止。” 2023年5月31日,完成一套房屋的过户手续。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后,被执行人另行提供的两套房产(评估总价值为 | 2018年4月3日 | 2017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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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37万元)均已完
成办理过户登记及税费缴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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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820,513,607.17 | 7,234,700,352.0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66,831.11 | 30,025,890.4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6,542,602.03 | 254,598,412.76 |
应收账款 | 8,786,843,304.10 | 7,571,277,787.92 |
应收款项融资 | 258,445,550.72 | 234,260,986.96 |
预付款项 | 466,395,533.93 | 382,454,478.2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305,722,550.73 | 1,089,502,479.8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856,881,716.41 | 7,987,972,482.46 |
合同资产 | 110,719,685.31 | 90,270,270.9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645,464,014.17 | 4,168,654,649.11 |
其他流动资产 | 507,506,182.42 | 458,336,902.80 |
流动资产合计 | 32,915,101,578.10 | 29,502,054,693.4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390,229,747.70 | 2,902,275,981.47 |
长期股权投资 | 660,731,358.91 | 688,048,283.4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12,529,358.80 | 351,816,684.8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08,446,890.79 | 235,201,877.60 |
固定资产 | 5,222,849,974.68 | 4,901,819,322.80 |
在建工程 | 1,141,475,261.29 | 810,275,896.6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7,863,623.23 | 108,940,047.39 |
无形资产 | 1,470,765,727.52 | 1,514,814,872.34 |
开发支出 | 10,310,443.84 | 39,806,257.13 |
商誉 | 166,631,074.09 | 166,631,074.09 |
长期待摊费用 | 12,538,391.53 | 20,759,482.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54,242,403.50 | 912,501,840.0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9,949,622.22 | 105,904,474.2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868,563,878.10 | 12,758,796,094.70 |
资产总计 | 45,783,665,456.20 | 42,260,850,788.1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297,666,029.98 | 4,889,064,14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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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6,271,424.35 | |
应付票据 | 5,162,275,077.36 | 4,169,899,135.56 |
应付账款 | 5,288,073,354.01 | 5,647,092,836.34 |
预收款项 | 62,602,594.32 | 41,595,248.70 |
合同负债 | 567,806,736.64 | 734,456,607.3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0,807,724.94 | 398,183,707.25 |
应交税费 | 315,553,508.96 | 297,487,546.83 |
其他应付款 | 1,983,777,754.19 | 2,405,486,017.7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291,774.00 | 3,568,700.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89,988,200.32 | 2,448,421,720.09 |
其他流动负债 | 140,587,624.11 | 456,609,981.45 |
流动负债合计 | 22,095,410,029.18 | 21,488,296,944.6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956,273,676.79 | 1,560,172,595.44 |
应付债券 | 2,940,389,763.20 | 61,815,674.8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4,119,793.26 | 79,020,416.12 |
长期应付款 | 136,023,011.76 | 285,478,666.2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95,055,684.34 | 103,392,133.33 |
预计负债 | 872,196,605.92 | 729,677,686.85 |
递延收益 | 720,604,619.36 | 721,911,921.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911,442.02 | 56,179,140.5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851,574,596.65 | 3,597,648,234.61 |
负债合计 | 27,946,984,625.83 | 25,085,945,179.2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951,205,775.00 | 1,951,261,26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02,009,522.1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030,810,346.14 | 6,019,026,516.4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05,971,129.53 | -226,297,293.75 |
专项储备 | 90,497,280.16 | 70,232,042.64 |
盈余公积 | 993,820,661.94 | 993,820,661.94 |
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140,762,109.51 |
未分配利润 | 7,556,076,837.04 | 6,798,608,218.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418,449,292.87 | 15,747,413,516.43 |
少数股东权益 | 1,418,231,537.50 | 1,427,492,092.4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836,680,830.37 | 17,174,905,608.9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5,783,665,456.20 | 42,260,850,788.19 |
法定代表人:曾光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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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1,114,099,914.74 | 20,033,632,182.57 |
其中:营业收入 | 21,114,099,914.74 | 20,033,632,182.5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885,038,743.34 | 19,291,658,877.48 |
其中:营业成本 | 16,754,478,651.12 | 16,774,786,615.1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29,784,186.62 | 89,305,953.57 |
销售费用 | 1,596,394,420.44 | 1,337,838,313.39 |
管理费用 | 576,772,044.66 | 540,585,921.15 |
研发费用 | 682,540,150.74 | 519,258,843.81 |
财务费用 | 145,069,289.76 | 29,883,230.42 |
其中:利息费用 | 318,634,401.24 | 171,951,698.16 |
利息收入 | 235,181,935.77 | 160,484,050.37 |
加:其他收益 | 167,743,059.25 | 161,791,291.1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2,131,610.48 | 60,771,138.3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8,564,745.02 | 63,898,902.3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5,101,734.47 | 0.00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30,483.65 | 114,113.6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6,439,918.61 | -151,955,189.4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5,056,856.63 | -96,799,307.1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5,366,692.37 | 15,776,650.0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76,575,274.61 | 731,672,001.78 |
加:营业外收入 | 21,508,264.13 | 28,690,071.48 |
减:营业外支出 | 4,165,405.21 | 7,866,138.6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93,918,133.53 | 752,495,934.65 |
减:所得税费用 | 262,583,907.46 | 142,993,87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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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1,334,226.07 | 609,502,055.0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1,334,226.07 | 609,502,055.0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6,302,343.41 | 586,047,105.52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31,882.66 | 23,454,949.5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9,532,104.99 | 17,484,076.5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9,673,835.80 | 17,152,725.64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328,351.50 | -19,586,927.4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0,328,351.50 | -19,586,927.4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9,345,484.30 | 36,739,653.0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5,744.56 | -95,900.59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9,039,739.74 | 36,835,553.63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1,730.81 | 331,350.89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51,802,121.08 | 626,986,131.55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46,628,507.61 | 603,199,831.16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173,613.47 | 23,786,300.3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235 | 0.299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962 | 0.299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曾光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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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124,695,191.71 | 24,094,500,258.2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67,789,346.71 | 599,289,751.9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2,844,705.76 | 1,041,260,240.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975,329,244.18 | 25,735,050,250.6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059,385,214.52 | 20,599,807,177.3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15,827,448.30 | 1,950,162,413.5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33,634,375.13 | 604,664,449.0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9,537,845.22 | 2,300,022,079.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38,384,883.17 | 25,454,656,119.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055,638.99 | 280,394,130.6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6,330,589.16 | 146,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246,722.85 | 185,343,136.7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5,196,800.51 | 58,821,653.1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6,672.82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582,705.76 | 41,696,391.6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8,443,491.10 | 431,861,181.5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80,834,335.68 | 385,540,222.8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2,357,287.25 | 247,270,669.55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25,266.90 | 9,427,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4,616,889.83 | 642,237,892.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173,398.73 | -210,376,710.9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第 21 页 共 21 页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8,571.00 | 2,875,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8,571.00 | 2,875,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165,579,680.18 | 4,552,490,759.5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3,404,844.87 | 280,606,784.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79,233,096.05 | 4,835,972,544.3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980,225,921.03 | 2,956,204,438.1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2,770,002.23 | 473,847,886.8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526,345.90 | 26,460,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39,590,535.08 | 280,813,725.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22,586,458.34 | 3,710,866,050.5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56,646,637.71 | 1,125,106,493.8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146,921.82 | 24,527,953.7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23,270,678.17 | 1,219,651,867.3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72,794,370.33 | 5,836,072,207.2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96,065,048.50 | 7,055,724,074.62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