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决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对此,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等。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