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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董事。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提出并经过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赞成11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原公司总法律顾问霍岩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董事会感谢霍岩先生担任总法律顾问期间为公司法律体系建设做出的贡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柳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简历请见附件1),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董事会审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赞成11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赞成11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以赞成11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 刘柳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1982年12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法学学士。 曾任职平安保险集团上海分公司、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黄金集团和上海星浩投资有限公司法务经理等职务。2014年1月至今任如家酒店集团法务部资深总监;2023年10月任本公司法务合规部总经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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