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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科通信: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0

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4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00,421.58万元的比例为

29.87%。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4,215,801.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9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0B0607)。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新一代网络交换芯片研发与量产项目47,190.6447,000.00
2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研发项目25,347.502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28,000.00
合计100,538.14100,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00,421.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3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00,421.58万元的比例为29.87%。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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