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一军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同意提名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同意提名马扣祥、
沈颖程、俞德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4)。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