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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科通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

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科通信”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4,215,801.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9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0B0607)。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新一代网络交换芯片研发与量产项目47,190.6447,000.00
2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研发项目25,347.502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28,000.00
合计100,538.14100,0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三)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材料费、加工费等发生频繁且零碎,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直接支付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的情况,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在采购该类材料时集中采购并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分别归集与核算。

(四)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材料采购费、软件使用费、研发工程费及测试验证

费等统一支付或使用外币支付给供应商,如果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不符合操作实践。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由财务负责人复核,总经理审批。

(二)财务部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四)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已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亚迪吴明阳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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