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何文龙、赵波、陈彦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英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