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精华制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尹红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