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10月24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涛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物业集团2019年-2021年长效激励清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依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方案》约定,激励周期已到期。公司根据整个激励期内的经营业绩、战略目标、人工效能等长效激励约束方案约束指标的完成情况,按规定清算激励期长效激励额度,并核算分配和递延额度。长效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已经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审核。长效激励额度、递延额度等的核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董事刘声向、王航军在董事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21年度长效激励奖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兑现2021年度的长效激励奖金包及高管年度个人EP奖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奖金的支付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刘声向、王航军在董事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22年度长效激励递延奖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兑现2022年度的长效激励递延奖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奖金的支付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刘声向、王航军在董事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